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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月饼质量通则》修订解读

2023年9月7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《月饼质量通则》(GB/T 19855-2023),该标准是对《月饼》(GB/T 19855-2015)的修订,于2024年4月1日实施。

一、标准名称的更改。新版标准将标准名称由“月饼”更改为“月饼质量通则”。

二、标准术语的修改。新版标准修订了“月饼”的定义,对“月饼”之外的其他术语的英文进行了调整,同时删除了不常用的术语“拔腰”。

三、产品分类的修订。新版标准将产品分类方式修改为“按加工工艺分类”“按地方派式特色分类”“其他月饼”三种。按加工工艺分类,月饼可分为烘烤类、油炸类、蒸煮类、熟粉类,取消了原标准中的“热加工类”“冷加工类”。按地方派式特色分类,月饼可分为广式月饼、京式月饼、苏式月饼、潮式月饼、滇式月饼、晋式月饼、琼式月饼、台式月饼、哈式月饼,删除了地方派式细分品种的详细描述。其他月饼,是指未包含在上述分类中的月饼。

四、增加饼皮及馅料的具体要求。新版标准在原标准“原料和辅料”的基础上增加了“饼皮及馅料”的要求。其中在“馅料”中明确提出了“月饼馅料中不应使用鱼翅等野生保护动物食材,不宜使用燕窝等名贵珍稀食材”。同时,在不同的馅料中规定了相关原料添加量的要求。

五、感官要求的修订。新版标准的“感官要求”对原标准中细分品种的感官内容进行合并整理,使感官内容表述更加准确、简洁。

六、理化指标的修订。新版标准的“理化指标”除了格式合并,还将广式月饼的非代表品种整合为一项指标进行规定。

对潮式酥皮月饼和哈式月饼的脂肪指标进行了调整,调整情况见表1。

 

表1 潮式酥皮月饼和哈式月饼的脂肪指标调整情况

月饼类别

调整前脂肪(g/100g)

调整后脂肪(g/100g)

潮式酥皮月饼

14-35

14-40

哈式月饼

22

30


另外,考虑到月饼品类的不断丰富,对其他月饼理化指标进行部分调整,调整情况见表2。

 

表2 其他月饼理化指标调整情况

调整指标

调整前

调整后

水分
(g/100g)

≤38

≤60

脂肪
(g/100g)

≤55

≤50

总糖
(g/100g)

≤55

≤50


 

七、更改了检验规则的要求。新版标准规定“同一生产日期、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个批次”,并明确出厂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感官要求、水分、净含量和馅料含量。对于型式检验,明确正常情况应每年对产品进行一次型式检验,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标准第6章规定的全部项目。

八、增加部分产品配料添加量的标示要求。新版标准规定,对标准5.4馅料中有相关添加量要求的,都应在产品的标签中标示出各相应配料的添加量。

九、增加月饼产品命名方式的规定。地方派式月饼命名方式:以产品所属的地方派式及饼皮和/或馅料特色命名,如:广式纯白莲蓉月饼。其他月饼命名方式:以使用的饼皮和/或馅料命名,如:水晶皮凤梨月饼;以产品风味特色命名,如:浓缩咖啡月饼。

十、标准删除的内容。新版标准删除了原标准中的“5.3卫生指标”和“5.4 食品添加剂”,简化了标准内容。内容删除并不意味着要求降低,月饼的卫生指标和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、使用量仍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。

 

旧版包装使用期限

 

鉴于月饼生产销售季节性较强,部分执行《月饼》(GB/T 19855-2015)的月饼生产企业仍有较大数量的旧版包装剩余。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,2024年3月22日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同意延长月饼旧版包装使用期限的复函,规定:企业生产的月饼符合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》(GB 23350-2021)及第1号修改单规定,且满足《月饼质量通则》(GB/T 19855-2023)中感官、理化和检验规则要求的,其旧版包装材料可以延长使用期限至2024年10月1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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